根据《关于中国发明协会2020年度第二届“发明创业奖 成果奖”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》(中发协字【2020】29号)要求,现将我院华子春教授牵头的项目的提名材料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,异议材料应表明真实身份、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联系方式,并签署真实姓名,凡匿名、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岳邦毅 夏颖
电话:0519-86339288 0519-86339188
常州南京大学高新技术研究院
2020年8月24日